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深入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今年,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命名表彰一批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集市。经各县、区(市)文明委、各部门认真推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文明办审查汇总,形成了拟命名表彰建议名单和继续保留表彰建议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命名表彰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11日 联系电话:0851-28637825、28632250(传真) 电子邮箱:369006275@qq.com 通讯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遵义市图书馆2楼遵义市文明办 附件一:遵义市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 文明社区、文明集市初选表彰建议名单 附件二:往届复查建议继续保留的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集市名单 遵义市文明办 2016年5月4日
网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