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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2017-12-22     来源:遵义市环保局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5月6日至5月13日到遵义市开展下沉督察,8月1日,督察组向贵州省正式反馈意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龙长春对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贵州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推进“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遵义建设,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奋力打造绿色发展的战略高地。市长魏树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准对标,持续发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据了解,目前遵义市成立由龙长春、魏树旺任双组长,市委副书记宋晓路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及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研究相关工作,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遵义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文。

  《整改方案》要求,要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之一,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方法路径、投入保障、督查督办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所有问题实施清单制、专班制,挂图整改,挂账督办,限期消账,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中央放心、让督察组放心、让省委和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当作规范全市环境管理工作的契机,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错位、缺位、失位的问题,弥补在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上的差距,增强在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上的力度,全面规范生态环境管理,加快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使遵义真正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模范、绿色发展的典范,为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推动遵义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整改方案》制定了18个大类31方面的措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清理“土政策”,全面纠正废止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确保实现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要严肃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并完善生态环境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在统筹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规划环评,限期完善规划环评手续,切实解决桐梓“工业围城”、“污染围城”问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切实解决“转”与“赶”的矛盾,全面清查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和规范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强力推进“河长制”,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推进市区污水管网完善和雨污分流整治、干溪河、高泥河、虾子河、忠庄河、蚂蚁河、礼仪河、坪桥河整治工程,真正做到不让一滴污水入河,实现湘江河干流和支流水质全面好转,湘江河打秋坪断面水质恢复到III类,鲤鱼塘断面水质恢复到II类,湘江河城区段总磷达标,干流洋渡头渡口断面、干打垒断面、蚂蚁河谢家坝断面消除黑臭现象,城区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同时,要对芙蓉江、羊磴河开展全面整治,芙蓉江鱼塘大桥断面水质恢复到I类,羊磴河坡渡断面水质恢复到II类。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将“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地表水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畴,推动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整改方案》明确,要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严防保护区“瘦身”现象,规范风景名胜区管理,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强力推进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切实加大能力建设和投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快城镇垃圾处理建设步伐,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置,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确保医疗废物依法安全处置;要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查违法排污行为,加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力度;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切实防治畜禽污染,全面规范湖库网箱养鱼,防止过度养殖造成水体污染,全力治理总磷污染,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要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地洁”行动;要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固废污染防治。要加强生态建设,加快自然生态修复,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加强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快生态修复,实现全市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努力把督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强化督导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以严格的督导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整改工作列入督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跟踪督查等方式,督查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报送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强化公开信息,坚持正面引导。宣传部门要主动介入督察整改工作,制定督查整改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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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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