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红花岗区把“四下基层”作为重要抓手,聚焦首要任务,持续开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近期,红花岗区司法系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作为重点宣传内容,通过集中宣传、现场宣讲、发放资料、文艺汇演等方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近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炼带头走进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做守法好少年”为题为孩子们讲了宪法宣讲第一课。在检察长的示范带动下,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们纷纷走进校园开展宣讲。 “宪法离我们很远吗?”“不,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从出生到成年,上学到工作,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宪法都默默地保护和陪伴着我们。”课堂上,法治副校长们精心制作课件,围绕“宪法是什么”“宪法的法律地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向学生们讲解宪法知识,并通过发放宣传图册、问答互动等方式,让学生们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增加对宪法的全面了解,在校园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据了解,近年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共计选派40余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在中小学校园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检校共建,共同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建设,把法治的种子撒在每一个孩子的心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红花岗区司法局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专题讲座暨宪法宣誓活动上,遵义市律师协会会长、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胡良刚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题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背景、宪法的地位及作用等内容进行阐释,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从宪法对人生各阶段的守护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参会人员全神贯注、专心听讲,纷纷表示将切实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触角,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红花岗区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共同发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让法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入群众心里。 深溪司法所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万里路司法所组织辖区数十家企业开展以“宪法宣传进企业,释法问需心贴心”为主题的宪法讲座;迎红司法所联合街道办事处、迎红桥派出所和各社区在海风井游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暨文艺汇演活动;忠庄司法所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法律咨询的方式为广大群众普及宪法法律知识。 走进校园、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努力把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目前,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接下来,红花岗区司法系统将持续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红花岗贡献力量,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编辑:宋胜海 责编:周宁 终审: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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