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以培育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着重在理论宣传、文化传承、文明礼仪、道德引领四个方面下功夫,推进,做到落细落小,有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和乡风文明建设水平。 一是以“理”聚德,在理论学习宣讲上求深化。组建了红色义务宣讲团,其中包括了道德模范宣讲团、理论宣讲团等,依托道德讲堂、农村书屋等阵地,开展“千场宣讲进农村”活动。同时在农村书屋配齐党报党刊、科普法规等各类书籍,培养农村居民阅读兴趣,使成为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汲取精神力量的重要场所。 二是以“文”促德,在地域文化传承上求深化。积极完善乡村大舞台品牌构建,通过热线电话、收集微心愿等方式,接受群众“文化点单”,做到。同时,积极挖掘传承传统道德。发动农村居民通过自编自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形成农村特色品牌。 三是以“礼”养德,在文明礼仪培树上求深化。结合红花岗特有的地域文化和重要节庆、村民结婚、入学等特定时节,组织开蒙礼、成人礼、孝老爱亲礼等富有民俗特色的文明礼仪活动,传承传统礼仪文明。在农村宣传栏统一设置“文明礼仪知识”栏目,向群众传播文明礼仪知识。 四是以“美”引德,在先进典型引领上求深化。持续开展“最美红花岗人”、红花岗好人、道德模范等系列评选活动,发动群众参加评选出广受村民认可的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将先进事迹制作成专题、专刊在各大类媒体以及商业街、公园、文化礼堂等场所展示宣传,并依据《“红花岗好人”关怀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典型予以综合关怀补助。 (红花岗区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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