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市本级和红花岗区等12个县(市、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规划已通过评审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仁怀市、播州区已由省环境保护厅推荐到生态环境部参加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红花岗区、桐梓县、习水县等7个县(市、区)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据了解,为强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了生态创建工作平台,提出了“户为单元、村为基础、镇为重点、县级领导、市级统筹”的理念,认真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编制了相关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同时,遵义市切实把生态乡镇、生态县创建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深入浙江丽水、江苏金湖、广东阳江等地学习考察,切实把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和成效。 “截至目前,遵义市14个县(市、区)以及234个乡镇已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国家生态县2个、国家生态示范区5个、国家生态乡镇38个、省级生态县7个、省级生态乡镇187个、省级生态村95个。其中,湄潭县、赤水市在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实现我省国家生态县零的突破。汇川区2017年获得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遵义市切实把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生态创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资金统筹,确保环保基础设施“建得出、能运转、有成效”。扎实开展“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全力推进和全面实施农村治污治水工程,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三个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升。全市234乡镇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有215个,在建19个。已建垃圾转运设施的有180个,在建40个、待建14个。2017年以来,全市共有389个村、组新建了污水处理设施,228个村、组新建了垃圾转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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